供稿: 学工办 | 时间: 2023-08-30 | 次数: |
关于学生奖励相关制度的若干细则说明及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评先评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学生奖励的相关制度的细则做出如下说明及补充规定。
1.学习奖励分的相关规定:获奖或者竞赛活动必须是和外语学院学科专业相关;只在校内参加并获奖的相关证书降一级加分,在校外参加的获奖证书按原级别加分。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在通过当学年按照60分至79分加学习奖励分2分,80及其分以上加5分进行加分;英语专业学生考大学日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加学习奖励分5、4、3、2分;翻译类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atti)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学习奖励分10、8、6分。
2.对于学生自己参加网络上举办的非学校、政府等官方组织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含学科类竞赛)和各类网络上举办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中获得荣誉称号不予加分,凡是在学校、教育部门和政府等官方组织举办的各类竞赛和获得荣誉称号一律按照最新《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各类网络新闻稿件加分,按照院级0.5分/篇、校级1分/篇、市厅级1.5分/篇、省部级以上2分/篇、国家级2.5分/篇,在综合素质分中进行加分。
4.学生在相应年度取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等官方组织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驾驶证及其他非学院学科相关专业资格证等,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查验属实,可在综合素质分中加3分/项。
5.关于课程学习与学科竞赛加分,院级比赛按照优秀奖0.1分/项、三等奖0.2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一等奖0.6分/项在学习奖励分中进行加分,其中主持人和参与人按照贡献自由分配奖励分。
6.五级制分数算法:及格:65分,中等:75分,良好:85分,优秀100分。
7.关于团员青年大学习,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未完成学习任务,在综合测评总分中进行扣减分处理,累计2次,扣减0.1分;累计3次扣减0.15分,累计4次扣减0.2分,5次及以上扣减0.5分。
8.参加其他学院的学科竞赛或者第二课堂活动受到该学院的表彰或者奖励不加分。
9.对于当年度因转专业转入的学生,成绩按照原专业成绩进行综合测评,在原来专业获得的奖励、荣誉等需要提供证书或者表彰文件原件,经查验属实,按照学校和外国语学院认定标准进行加分核算。
10.各年级2022-2023学年进行综合评定以2023年版《学生手册》及其他最新文件为依据。
11.按照《河南理工大学班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2022-2023学年班级量化考核结果作为本学年综合评定的依据。在学院班级量化考核中,排名第一名的班级,在奖学金评定中,在学校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个“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名额(名额从考核后10%的班级里划拨);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班级,在学校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减少1个“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名额;考核排名第一名和第二名的班级,其班级所有成员在综合素质测评时,“荣誉称号及活动奖励成绩(R)”按照1.1系数加分。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的班级,其班级所有成员在综合素质测评时,“荣誉称号及活动奖励成绩(R)”按照0.9系数加分;其他关于先进班集体和各类学生干部的相关规定参见《河南理工大学班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12.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班长联席会实施细则(试行)》,在学年综合评定时,学生干部加分中,院级班长联席会主席和副主席德育加6分,其他委员(班长)加5分,学生干部兼多职,只取一项最高分。
13.根据《河南理工大学业余体育代表队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在省级及以上体育运动项目获奖,在课程成绩方面教务处已经给与3门课程上浮20分的处理,因此,在综合测评中不再给予综合素质加分。
14.转专业的学生宿舍若在本学院,则按照本学院宿舍环境平均成绩对待。转专业的学生宿舍若在原学院,则按照原学院宿舍环境平均成绩对待并由辅导员落实,若无法提供则按照现班级所有宿舍环境平均成绩对待。
15.获校级及省级文明班级集体荣誉称号,班委、团支委按先进个人对待,分别降一级加分。获校级及省级文明宿舍集体荣誉称号,宿舍成员按先进个人对待,分别降一级加分。
16.本学年综合测评中课程成绩截止到2023年9月22日,未出成绩的课程列入下一年综合测评之中。
17.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多媒体投稿按照校级标准加分,艺馨为你公众号和视频号按照校级标准加分,外国语学院和外国语青年公众号按照校级标准1/2进行加分,结网授渔和引梦翱翔辅导员工作室公众号按照校级标准的1/3进行加分。
18.本说明及补充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其他特殊情况和未尽事宜,由学院综合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