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kris | 时间: 2010-03-15 | 次数: |
为切实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增强大学生的身体素质,锻炼坚强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严格的纪律观念,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展现良好精神风貌,根据校学[2009]4号《河南理工大学学生早操、早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具体细则如下:
1.参加对象:
全院一、二年级学生,其他年级学生自愿参加。
2.时间地点:
早操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早晨6:20开始至6:30结束(节假日、恶劣天气除外),此段时间内学生不允许滞留宿舍。
早操地点:二号实验楼前广场。
3.早操内容:
由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跑步等活动,也可根据情况安排其他活动。
4.检查监督:
4.1成立由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担任成员的外国语学院学生早操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学生早操活动管理,切实保障早操活动高质量进行。(见附件)
4.2分别成立以体育部部长以及自律部部长为组长,各部副部长、干事为成员的早操检查小组,分单双周对各班进行逐一细致检查。(见附件三)
4.3成立以年级团总支书记为组长,各班班长、团支书、文体委员为成员的督查组,对出操情况进行抽查。
5.具体实施:
5.1周一至周五早上6:20整,各班文体委员督检本班学生集合情况。
5.2各检查组要严格履行职责,进行早操检查,不准迟到、旷操、旷检,检查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早操活动。
5.3每天的检查结果,体育部部长、自律部部长认真统计,每周五上报至各年级辅导员办公室。
5.4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出操时,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和申请,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因病急诊可于三日内补办)。学生连续三天及三天以上请假者需报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
5.5 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我院早操出勤情况及此段时间内的学生宿舍进行抽查,并作相应记录,对无故不出操者当天予以通报批评。
5.6以上检查结果每两周公布一次。
6.奖惩措施:
6.1每学期末对本学期的早操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对早操出勤率高、组织有力、秩序好的班级进行评比表彰,先进班级表彰的比例为20%;对出操积极,从不缺勤、迟到、早退,且表现突出的学生通报表扬。
6.2学生工作干部在开展早操活动中的工作情况与个人年终目标考核挂钩, 值班一次不到者在本学期辅导员考核总分中扣1分。
6.3一学年学生早操出勤率3次以及3次以上不足90%的班级,取消当年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资格。
6.4对无故不进行早操的学生,依据《河南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一学期累计3次及以上无故不进行早操或早读的学生,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6.5 实行院内通报批评制度。对无故不进行早操的学生,以学期为周期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学院通报批评。
6.6替代他人签到者,一经发现按缺勤一次处理。
6.7 检查组以及督查组成员要严格考勤,对于包容、袒护迟到、缺席者,一经发现,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所任职务。
附件:
外国语学院早操领导小组
组长:魏平儒
副组长:赵昉
成员:郝葵 李治民 王雷霞 赵素花
外国语学院
20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