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王哲 | 时间: 2010-03-09 | 次数: |
继外国语学院2009年度学风考风建设活动年取得圆满成功之际,为巩固09年的学风考风建设成果,强化外国语学院学风考风建设,培养大学生勤勉求是、诚信为本的品质,特制定2010年外国语学院学风考风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激励学生秉承“任责”校训,弘扬“好学”校风,端正“勤勉”学风,引导学生牢固树立“诚信是立身之本”的观念为目的,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培养和激发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明礼诚信、励志勤学、求真务实、健康成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促进教师抓教风促学风,在学风建设中身先垂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广大学生提高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纪律,形成良好学风,从而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二、具体措施
1、宣传教育每学期开展一次学风考风宣传月活动。将学风考风教育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中。年级辅导员为本年级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及各班班长为本班级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年级、本班级学风考风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
2、严肃纪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促学生严守纪律责任人严抓执行。
(1)严肃课堂纪律
严格课堂纪律。教师不仅要自己带头执行课堂纪律,同时严格要求学生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对学生到课情况认真考勤,任课教师应注意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要求学生上课时注意听讲,勤于思考,做好笔记,不得看闲书,写作业,打瞌睡,交谈,不允许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如出现以上现象应及时进行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及时通报学生班主任、辅导员备案。
(2)狠抓宿舍管理
各年级辅导员牵头,组织本年级的班主任老师,在学生上课时间,随机检查学生宿舍,发现有学生逗留宿舍不上课者,报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3) 强化学生自我管理
a.各班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河南理工大学“诚信考试荣誉班级”实施办法》),对有关学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人知晓。
b.各班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纪律检查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并抓好落实。
c.强化学生日常管理,各班做好考勤登记统计工作,每周定期公布考勤情况。加大检查力度,逐步纠正学生中存在的散漫、懒惰和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4)严查课堂出勤
组成由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外国语学院课堂出勤检查组,不定期检查各班学生出勤情况,课前进行点名,并要求所到班级的任课教师必须现场点名,对迟到和旷课学生登记,上报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5)严格落实早操早读管理规定
由学生会自律部、学习部严格按照《外国语学院早操早读管理实施办法》对早操早读进行检查,将早读期间在宿舍逗留的学生名单上报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将其迟到、缺勤等违纪行为均按照《外语学院早操早读管理实施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6)加强诚信班级建设
加大诚信考试班级的宣传力度,鼓励非诚信班级的积极申报并号召其向诚信考试班级学习,进而全面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考试班级的后续管理工作,以《外国语学院诚信考试班级管理细则》为制度保障,确保诚信考试班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总结评价以上所有要求均与学生当年综合测评挂钩。凡有违规行为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律在综合测评时按性质、程度给予扣分处理:在活动中,任课教师点名一次不到者,通报批评一次,扣除德育分1分;任课教师点名两次不到者,扣除德育分2分,年终没有资格参加任何评优评先;任课教师点名有三次不到者,扣除德育分3分。院检查组检查结果的处理与此相同;情节严重或造成后果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分别根据程度不同给予:警告;严重警告。
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进步较大的班级,经过班级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初审→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审批→评选确定外国语学院“优良学风班”,并在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记录备案。获得外国语学院“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将成为外国语学院向学校推荐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文明班级”和“诚信考试荣誉班级”的首选班级;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将与学年评选“三好学生”和其它评优挂钩,并在全院予以通报表扬。
1.5外国语学院课堂出勤检查组
组长:赵昉
成员:郝葵 王雷霞 李治民 赵素花
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