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学工办 | 时间: 2008-03-17 | 次数: |
为加强我院诚信考试班级的建设,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管理,引导广大学生端正学习态度,确立学习目标,严肃考风考纪,培养及强化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诚信考试,诚信做人,特制定《外国语学院诚信考试班级管理办法》,具体实施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各年级辅导员、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外国语系诚信考试荣誉班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支持外国语系诚信考试荣誉班级的申报以及后续管理工作,为诚信考试班级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诚信考试班级的申报
1.申报条件:
(1)全班学生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系各项集体活动。
(2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和考风,在近两个学期的各类考试中无违纪现象。
(3)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遵守课堂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班级学生成绩良好。
(4)班级曾经获得过“先进班集体标兵”、“ 先进班集体” 、“文明班级”等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称号。
(5)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辅导员在年度考评工作中为优秀格次。
(6)首次申请仅限非毕业班级。
2.申请程序:
(1)凡符合以上条件,申请诚信考试荣誉班级的学生班级要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诚信考试荣誉班级申请表》及《河南理工大学诚信考试荣誉班级诚信考试承诺书》交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2)我院将对所申请班级进行审核、研究,并按照学校要求将《申请表》及《诚信考试承诺书》上报校诚信考试荣誉班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具体实施措施与要求
1.获得诚信考试荣誉考试班级资格的班级自批准之日起,每场考试都要视为诚信考试,不管是有监考老师的监考还是由联络员负责考场考试,诚信考试班级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严于律己,诚信考试。
2.诚信考试时,诚信考试班级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携带“河南理工大学诚信考试荣誉班级”标牌,并悬挂在该班级所在考场。获得此项荣誉有效期限截止到该资格被取消之日。
3.诚信考试荣誉班级的学生应按学校指定教室参加考试,每次考试人数不得低于班级实有人数的 95%。没有重大紧急事情,我系不予批准缓考申请。
四、奖励措施
1.除学校授予的“诚信考试荣誉班级”证书外,我系将会对该班级的全体成员给予通报表扬,号召全学院学生、班级向其学习。
2.如果诚信考试荣誉班级在一学年内无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现象,在我学院学风考风建设以及有关评先活动中,将会被优先考虑评选为“学风考风建设先进班集体”,班长被评为“学风考风建设先进个人”。
五、处罚措施
1. 诚信考试荣誉班级在实施各类考试过程中,该班任何学生出现1人次及以上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现象,除受到学校《河南理工大学“诚信考试荣誉班级”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惩罚措施以外,外国语学院将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2.全班同学负有杜绝和及时制止作弊行为的责任,如应当制止而未及时制止,导致作弊行为发生的,则视情节的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3.对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现象的个人 , 按照学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 给予处分。
4.取消班级当年各类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取消班级干部评选十佳班长、优秀学生干部等先进个人的称号。其奖励措施一概废除。
5.其班主任、辅导员在年度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评中,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格次,或其他先进个人。
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