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教〔2011〕5号 文件《关于“新星”教师评选的实施方案》,我院近三年新进教师积极参加了“新星”教师评选活动。依据《外国语学院“新星”教师评审量化办法》进行计算后,从众多优秀教师中选出三名(按照入校时间,每年选拔一名),现将荣获“新星”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公示如下:
周 岚 曹 敏 刘 冰
公示期三天。若对获奖结果有异议,请尽快反映到教务办。
外国语学院
2011-07